籠位分配原則

  1. 公用動物設施所有籠位之90% 依使用者需求提供申請使用,10% 由AS core做為緩衝及緊急使用。
  2. 公用動物設施所有籠位分配不分系所,以PI為單位,每位PI上限:A區配額100籠,B區50籠。
  3. 各區總使用率未達85%時,允許PI短時間超額使用,上限為其使用額度之兩倍。總使用率達85%將發mail通知PI進行減量收回超額使用部分,緩衝時間為2個月,逾期超額之籠位將以雙倍收費。
  4. 使用者3個月以上未有AS core刷卡紀錄將暫停其通行權,使用者本人可至AS core辦公室申請復權。 
  5. 超過6個月以上未使用:自動終止使用權,需重上實習方能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