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人員入室須知

1. 為維護生物安全,並確保操作人員之教育訓練完整,所有欲申請公用動物設施入室資格之人員,請先點選網頁右邊"入室教育訓練"完成線上入室講習課程。
2. 入室講習訓練後。於線上進行測驗,測驗完可以直接看到測驗結果,若通過測驗,則可用email聯絡我們,與各區區長聯絡安排動物房現場實習時間。
3.完成入室講習/現場實習,確認IACUC號碼後,則將開啟人員進入公用動物設施之門禁權限。
4. 欲進入公用動物設施之研究人員,需申請並遵守生醫所相關門禁管制規定。
5. 動物房內開關燈時間為(07:00-19:00),所有研究人員實驗操作請在(8:00-18:00)之間完成,若因實驗之特殊需求,需於動物房此時段進入動物房內,請另行向本單位申請開放特殊時段之門禁。
6. 為維護SPF環境之完整、避免引發感染,以下規定請各使用者遵守。

    下列事實發生1天內,人員不得進入公用動物設施飼養空間:

a. 曾進出其他動物房舍(含中研院內)。
b. 在實驗室內操作過囓齒類動物實驗。
c. 接觸過其他囓齒類動物(含寵物)。

         d. 若使用者需同一天內跨本設施各區進行操作,務必遵循A區→B區→C區。

7. 使用者不得擅自移動調配任何非所屬PI申請之鼠籠位置,違者將暫停使用權並通知PI。
8. 涉及接觸小鼠實驗操作,犧牲等事宜須由使用者自行操作與負責,使用者不得要求公用動物設施人員代為執行。
9. 非經公用動物設施使用者委員會許可,不得自行或引領任何人員參觀公用動物設施,並嚴禁就設施內之設備/環境拍照或錄影(紀錄動物實驗的本身不在此限)。
10. 各實驗室PI指派一位使用者為該實驗室動物管理及聯絡人,負責實驗室與公用動物設施間訊息聯絡之窗口。
11. 使用者欲離職、長期離開臺灣,應辦理動物交接或轉移。當事人需知會公用動物設施取消其通行許可,嚴禁將通行識別證轉交給其他人員使用或保管。